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码头物料耗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实施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度码头物料耗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涵盖我司日常生产运营所需的各类物料耗材,包括但不限于五金用品、工业油脂、防腐油漆及吊机电路零配件等。前采购合同已履行完毕,现就2026-2028年度的码头物料耗材供应进行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器电缆、油漆、油品、机械备件轴承和其他杂品等,具体规格型号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交货期:供货商收到供货通知后,10天内将产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场所。
2.6交货地区:湖南湘潭市高新区。
2.7交货方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
2.8 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以交付验收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的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须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23年9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物料、耗材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上述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时,允许供应商对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进行遮挡,但遮挡部分不得影响评委判断该业绩的规模、时间、品牌等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为无效业绩。
3.1.5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所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满足“严重失信”信息为零的要求,如个体工商户无法在信用中国查询的,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需满足“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为零的要求。
3.1.6 人员要求:无
3.1.7 其他要求:无
3.1.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须在响应函内承诺。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一)“响应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 23 日至2026年9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前往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采购人将同步自主核查各供应商信用信誉情况。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2.2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 最高限价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贰拾陆万元(小写:¥260000.00元);
最高限价(不含税):贰拾叁万零捌拾捌元肆角玖分(小写:¥230088.49元)。供应商报价的含税价及不含税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
5.2 报价除货物本身外,还应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保险、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3 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响应函中明确适用税率、含税价及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税率不一致时,采购人将按响应函中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排序或计分),不含税价仅用于评审,成交以含税价为准。
5.4 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5.5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30%。
5.6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响应报价单价和实际数量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对市场情况进行调研与预判,自主承担相关风险与收益。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须于2026年 10月 8 日17时3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7 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ghsljt.com/)、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ljport.com)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电话:13973001841。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新源联合港运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414001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786027685
责编:潘华
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