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港专用铁路信号集中控制联锁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新港专用铁路信号集中控制联锁改造工程项目。
1.2 采购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长沙新港铁路专用线西中心运转室位处于金霞粮食铁路专用线内,原作为该专用线的核心调度控制节点投入使用。随着铁路运量持续增长和作业精细化要求不断提高,西中心运转室值班位置受限于金霞粮食专用线内部场地条件,导致铁路运营成本提高、调车指令响应滞后,已无法满足日常对列车进路排列、信号监控及指令即时下发的便捷性需求,对整体作业效率形成了明显制约。为切实降低运营成本并实现一体化管理,亟需对新港调度室铁路信号联锁系统实施针对性改造,在新港调度室内新增部署一套HMI终端,作为今后日常主用操作台,全面承接并替代西中心运转室既有的调度、监控及行车指令下发职能。西中心运转室既有HMI终端采取技术封存处理,保持设备完好、连接就绪,不进行拆除或废弃。改造后,西中心运转室将明确转化为备用运转节点与应急指挥冗余中心,在应急接管、冗余配置和特殊作业等方面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新增HMI终端功能与西中心既有终端完全一致,实现铁路专用线作业调度、信号监控、指令下发等全部核心功能,确保安装调试后可直接投入使用,同时保障后期终端切换便捷、稳定、无故障。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
2.3 采购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长沙港新港专用铁路西中心站、新港综合楼等。
2.4 质量要求:确保设备系统安装、调试达到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质量验收标准和我司方案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5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以交付验收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承揽业务的营业执照或证书。供应商应熟悉国家及行业关于铁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操作规程,并具备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与标准的相应经验与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内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或者电务工程业绩证明1份,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所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满足“严重失信”信息为零的要求(如个体工商户无法在信用中国查询的,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需满足“行政处罚”信息和“经营异常”信息为零的要求)。
3.1.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信号工(高级或三级及以上)证书。
3.1.7其他要求:无。
3.1.8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须在响应函内承诺。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一)“响应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4.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 年8月11日至 2026 年8月13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前往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308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采购文件。
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4.2.1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4.2.4业绩证明资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原件和4.2.2、4.2.3、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最终以评审阶段资格审查为准。
5 最高限价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壹拾万玖仟柒佰元整 (小写:¥1097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
5.2 报价除货物本身外,还应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保险、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3 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响应函中明确适用税率、含税价及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税率不一致时,采购人将按响应函中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排序或计分),不含税价仅用于评审,成交以含税价为准。
5.4 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于2026年8月17日10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一办公楼30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7 评审办法
7.1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2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ghsljt.com/)、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ljport.com)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电话:13875838407。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邮政编码: 410005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18890010218
责编:潘华
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