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区域港口公司2026-2028年商品车滚装整车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08 16:52:02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龚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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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沙区域港口公司2026-2028年商品车滚装整车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投入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长沙区域港口公司范围内的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国36个内河主要港口长沙港的主枢纽霞凝港区的建设运营主体。集大宗件杂货、滚装、散货装卸、运输于一体,“水铁”无缝对接,功能齐全的区域性枢纽港口,是长株潭地区唯一的水运口岸,国家第三批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自启动滚装业务以来,与观致汽车、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上汽大众等品牌建立了合作关系,我方为客户提供卸船、集港装船、整车质量、仓储等服务。

(二)招标范围:

长沙区域港口公司2026-2028年商品车滚装整车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该项目分为主要服务项目、整车质量服务项目。主要服务项目为商品车卸船和装船及场地移车;整车质量服务项目包括码头与前后端客户的商品车检验、交接、质损责任判定、质损车处理及缺油车辆加油、亏电车辆搭电。

(三)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进场之日起计算至2028年12月31日。招标人至少提前7日发出进场通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熟悉国家及港口行业关于装卸劳务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操作规程,并具备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内容与标准的相应经验与能力。

(二)财务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21年6月 5 日~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承接过1个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商品车整车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封面、双方签字页、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或单价)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完成服务日期为准)。

(四)人员要求: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年及以上商品车整车服务管理经验,负责人须提供履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循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配备足额履约人员,并依法为全部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和保额至少伍拾万元的商业保险(例如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择一购买),提供签字盖章承诺函。

(五)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的所有情形,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承诺函。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7座汽车一辆,并提供购买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应为其进场的车辆购买相应保险,并提供保险凭证复印件并盖章,也可以承诺中标后为其进场的车辆购买相应保险,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08室持下述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4.2.4业绩证明资料;

4.2.5提交报名资料一份:将4.2.1原件和4.2.2、4.2.3、4.2.4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上述资料仅用于报名,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最终以评审阶段资格审查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采用不含税单价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以下表所列的各分项基准单价(不含税)为计算基准,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成本测算,报出一个统一的总下浮率(用百分比表示并保留两位小数,正数代表下浮),该下浮率将适用于所有清单子项。投标单价 = 基准单价 × (1 - 总下浮率)×(1+税率)。

 


注★:

(一)上述基准单价均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保险费、风险费用、伙食补贴及零点班加餐费、社保费、部分作业工属具添置费、劳保用品费、年度三节加班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二)表中的作业量均为合同期叁年预估值,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作业量为准。投标人应对市场进行考察预判,自行承担风险与收益。  

(三)表中所列作业项目为现行港口中转货物种类和作业工艺,服务期间如出现本次采购范围内,表中未列作业项目,将参照市场单价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在协商解决前双方不得以单价未协商而停止履行权利义务。

(四)服务期内,如因新工艺、新货种、新设备造成作业效率提升或因招标人经营发生变化造成所需劳务人数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有权单方启动劳务单价调整程序。招标人将根据作业成本分析、效率提升幅度,并参照同期同类作业的市场价格水平,测算拟定新的劳务单价,并就此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调价通知及测算依据。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如对调价有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具详细理由和替代性报价依据,双方可就新单价进行友好协商。若投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完全同意招标人的调价方案,新单价于通知载明的日期起自动生效,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若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按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处理。但在争议解决期间,招标人有权暂按其所通知的新单价先行支付费用,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停止或降低服务标准。基于本条所进行的单价调整,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合理变更。除按本条约定的程序提出异议外,不就该等调整向招标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违约、赔偿或补偿责任。

(四)招标人不为投标人提供住宿场地,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注:投标文件正副本须为A4纸幅面,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目录、页码齐全,电子文件使用U盘),递交地点为 湖南省长沙市新姚南路196号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6楼招投标室 。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sghsljt.com/)、城陵矶港口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ljport.com/)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电话:15116111758。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邮    编:410005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548581958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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