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雾炮机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雾炮机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岳阳城陵矶港散货港区抑尘系统项目,为落实环保抑尘要求,提高系统稳定性与智能化水平,现就项目所需3 台雾炮机开展询价采购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雾炮机三台,具体规格型号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含运输)。
2.3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的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承揽业务的执照或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 “环保设备制造 / 生产/销售” 。
3.1.2资质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23年5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完成过1个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雾炮机销售业绩证明,提供上述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和验收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提供业绩要求证明文件时,允许供应商对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进行遮挡,但遮挡部分不得影响评委判断该业绩的规模、时间等是否符合业绩要求,否则视其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所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要满足“严重失信”信息为零的要求(如个体工商户无法在信用中国查询的,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需满足“行政处罚”信息和“经营异常”信息为零的要求)。
3.1.5其他要求:提供iso认证体系证书(质量、环境、健康),认证范围包含:类似粉尘治理设备的制造、销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5)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同时投同一标段。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 最低价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报价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采购文件获取
6.1供应商应当于2026年5月22日8:00至2026年5月26日12:00,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长江路2号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一楼118室获取采购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17 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长江路2号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一楼118室。
6.3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5月26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官网(http://www.hnsghsljt.com)、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cljport.com/)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电话:13873063063。
9 最高限价
9.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价)人民币:贰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259,2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
9.2 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国税法规定及自身纳税人身份,在报价中明确适用税率及含税总价,本项目评审时,采购人将统一按供应商总报价的不含税价进行评审、排序供应商须确保其适用税率的合法性及报价的准确性,若供应商税率或含税总价计算错误,导致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等额损失。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城陵矶长江路2号湖南港产科技有限公司一楼118室
邮政编码: 414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9973059717
责编:陈南松
来源:湖南省城陵矶港口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