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3〕8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统筹省级水运建设资金和自有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境内。
2.3 建设规模: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澧资航道”)是交通运输部及我省“十四五”水运重点项目。2023年12月经省发改委批复:澧资航道按1000吨级航道标准整治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航道36km,航道设计尺度为2.4米×60米×360米(水深×行宽×弯曲半径);改移堤防6处,移堤总长9.8km;拆除重建甘溪港大桥;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配套建设航道站房1处及相应附属设施。
本项目工可方案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为:河段全长36km,其中,白沙咀-保民垸大桥14公里为湖区航道,维持原三级双线通航设计方案,航道尺度为60m×2.4m×360m(航宽×设计水深×弯曲半径)。保民垸大桥-甘溪港22公里航道,取消原改移堤防6处,改为单线控制航道,航道尺度为30m×2.4m×150m(最小航宽×设计水深×弯曲半径),拆除重建甘溪港大桥;航道全线配备一类航标,配套建设航道站房1处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计划总工期约36个月。
2.4招标范围
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指从施工单位进场到竣工结算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鉴证和评价,包括施工期现场跟踪审计、分阶段工程结算审计和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审计。审计内容包括:
(1)施工期现场跟踪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跟踪审计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价款结算实施的审计,更强调建设项目的过程审计控制和现场审计鉴证,在审查工程结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时,现场审计必须与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同到施工现场,对已完工程量审核计量,在审核后的计量支付文件上签署鉴证审查意见,并要求按完工进度和施工合同单位分别出具单项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直至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出具总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2)分阶段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①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准确、合理;②审查工程结算的单价、数量的计算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真实准确;③审查是否有虚报冒领的问题;④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将工程违规转包、分包;⑤出具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3)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审计的审计内容:①审查竣工项目投资概算和基本建设立项程序以及计划的执行情况;②审查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审查合同谈判及专业设备采购谈判咨询的合规性;审查施工单位有无违规转包分包行为;③审查工程结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变更设计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审查尾工工程量及所需投资额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审查建设单位索赔和施工单位索赔的合法性和准确性;④全面审查竣工结算,揭示工程进度管理和投资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价基本建设投资经济效益;⑤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5 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为止。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澧资航道白沙至甘溪港三级航道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标段号为Sytcwb2026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回溯 5年)完成过1个水运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注:①造价咨询业绩包含估算、概算、预算、清单预算、台账、跟踪审计、决算审计的编制或审查。②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标明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委托人签字时间为准。③应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a.合同协议书;b.成果文件关键页。合同协议书或成果文件关键页须能证明服务业绩的时间和金额满足前述要求,如不能证明,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计算。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合同协议书、成果文件关键页、项目行政部门审批文件的顺序认定。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水运工程)注册证书或注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水运工程)注册证书或注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须驻现场办公;
拟任审计工程师3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且人员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注册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造价证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注: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注: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1办公室持下述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如下:
4.2.1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
4.2.5递交报名册一份:将4.2.2项原件和4.2.1、4.2.3~4.2.4项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4.3 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开标室(609室)(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交招标人签收。
5.2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http:// www.hnsghsljt.com)、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hwtig.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电话:0731-89933528,邮箱:382796282@qq.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 系 电话:0731-89933525
电 子 邮箱:382796282@qq.com
责编:陈南松
来源: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